关于做好2026年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合作〔2026〕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情况,现将有关评审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5-2026学年在册的我校全日制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不含休学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校纪校规或受处分;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4.评审学年无补考或重修科目。
三、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
根据《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号)、《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40号)文件,本专科学生奖学金包括四个等级:特等奖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1.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1)《港澳及华侨、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请用简体中文工整填写;(2)成绩单一份(从教务处网站下载),并加盖公章;(3)身份证明材料。
2.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2026年10月17日前完成3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将候选人申报材料(申请表、成绩单、身份证明等)、候选人情况一览表及评审报告、会议纪要(以上材料纸质+电子,加盖公章的材料需扫描件)报送学生发展与AI赋能中心。
3.注意事项
(1)请按要求报送纸质和电子材料;
(2)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有关信息必须核实清楚,确保准确无误;
(3)申请表中涉及签名的地方请全部正楷手签。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数字金融产业学院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