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8 供稿单位:数字金融产业学院 动态浏览次数:114
       为了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闽教规〔2023〕1号)和《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福软学〔2023〕31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22、2023、2024级在校全日制专科学生中,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二、认定依据
       遵照《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闽教规〔2023〕1号)、《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福软学〔2023〕31号)。
       三、认定方式
       根据《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闽教规〔2023〕1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式包括信息比对认定、量化评估认定、学校评审认定、学校调查认定。高等教育阶段以“量化评估认定”和“信息比对认定”为主,以“学校评审认定”和“学校调查认定”为辅。 
       四、资助标准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闽教学〔2019〕23号),我省分两档实施,即特别困难学生补助标准每生每年4500元,困难学生补助标准每生每年2800元。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五、认定工作安排
     (一)调整学院资助工作机构
      调整更新新学年学院资助工作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福建助学”系统后台设置辅导员账号。机构成员组成严格按照办法中的要求执行。学院资助工作组要对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开展不低于1个小时的认定办法、业务知识、责任教育和信息安全等内容的相关培训。
学校负责“福建助学”系统学院账号设置、学院组织架构和学生信息导入等系统管理。学院负责设置辅导员账号、报送和确认组织架构和学生信息等。
    (二)学生申请(10月7日前)
     学生通过福建助学APP线上申报和提交个人书面材料,提出申请。
     1.福建助学APP线上申请
     申请学生在手机应用商店下载“福建助学”APP最新版,注册、登录并实名认证后进入“国家资助”页面,点击“家庭经济情况信息采集”模块,填写信息(含个人信息、家庭成员、困难类型、本人情况、父母收入、家庭情况、获奖助贷勤工俭学情况),并上传佐证材料。
信息提交成功后辅导员可在“福建助学”管理后台系统下载申请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 学生提交纸质材料
学生向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系统生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超过一页的正反面打印)承诺并签字,一式两份,学校、学院各存档一份。
 (2)《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批表》一式两份,学校、学院各存档一份。
 (3)佐证材料,如低保(特困)证、建档立卡家庭《扶贫手册》、下岗证、残疾证、疾病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与测评内容所涉及的家庭情况相对应的证件复印件(教育部已通知高校学生申请资助时取消高校学生申请资助时需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予以证明的环节,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所有复印件均需写明“与原件相符”,学院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学校、学院各存档一份。
   3. 辅导员审批学生申请
学生提交申请后,请相关辅导员登录福建助学后台系统,对照纸质材料逐个认真审核每个申请学生的申请信息,确认无误则点击“通过”,有误则点击“退回”(每个学生仅有2次退回重填的机会,且每次退回需重新评议,请辅导员务必认真审核,谨慎退回)。
  (三)班级评议(10月9日前)
   1. 班级评议小组组成
   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包括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学生代表等,由相关辅导员担任班级评议小组组长组织民主评议工作,参加评议人数应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
   2. 开展评议
   3.审核评议结果
(四)学院初审及公示(10月9日-10月17日)
(五)学校审定(10月18日前)
(六)省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六、工作要求
 (一)严把政策要求,落实精准资助
 (二)尊重学生隐私,确保信息安全 
 (三)关注学生成长,确保资助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