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08 供稿单位:数字金融产业学院 动态浏览次数:75

各位同学、辅导员老师:

       为做好我校新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大家仔细阅读并按时办理。


一、认定对象

       2023、2024、2025级在校全日制专科学生中,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二、认定依据

        遵照《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闽教规〔2023〕1号)、《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福软学〔2023〕31号)。

三、认定方式

       (一)根据《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闽教规〔2023〕1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式包括信息比对认定、量化评估认定、学校评审认定、学校调查认定。高等教育阶段以"量化评估认定"和"信息比对认定"为主,以"学校评审认定"和"学校调查认定"为辅。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对象分类及说明

       根据相关资助政策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对象主要分为以下八类,具体说明如下:

       1.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

       2.特困供养、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3.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4.残疾学生

       5.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战因公伤残的军人、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家庭子女 

       6.优抚对象子女

       7.残疾人家庭子女

       8.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资助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关于调整高等教育和高中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闽财规〔2025〕8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

       特别困难等级学生:每学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

       困难等级学生:每学年3000元国家助学金

       一般困难等级学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五、认定工作安排

(一)调整学院资助工作机构

       调整更新新学年学院资助工作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福建智慧资助”系统后台设置辅导员账号。机构成员组成严格按照办法中的要求执行。学院资助工作组要对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开展不低于1个小时的认定办法、业务知识、责任教育和信息安全等内容的相关培训。

学校负责“福建智慧资助”系统学院账号设置、学院组织架构等系统管理。学院负责设置辅导员账号、学生信息导入、报送和确认组织架构等。

(二)学生申请(10月8日前)

       学生通过闽政通APP搜索“福建智慧资助”线上申报和提交个人书面材料,提出申请。

1.“福建智慧资助”线上申请

       申请学生在手机应用商店下载“闽政通”APP,使用手机号完成注册与登录。然后在主页搜索栏输入“福建智慧资助”,进入后点击“家庭经济情况信息采集”模块,填写信息(含个人信息、家庭成员、困难类型、本人情况、父母收入、家庭情况等),并上传佐证材料。

信息提交成功后辅导员可在“福建智慧资助”管理后台系统下载申请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学生提交纸质材料

       学生向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①系统生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超过一页的正反面打印)承诺并签字,一式两份,学校、学院各存档一份。

       ②《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学校、学院各存档一份。

       ③佐证材料,如低保(特困)证、建档立卡家庭《扶贫手册》、下岗证、残疾证、疾病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与测评内容所涉及的家庭情况相对应的证件复印件(教育部已通知高校学生申请资助时取消高校学生申请资助时需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予以证明的环节,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所有复印件均需写明“与原件相符”,学院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学校、学院各存档一份。

3.辅导员审批学生申请

       学生提交申请后,请相关辅导员登录“福建智慧资助”后台系统,对照纸质材料逐个认真审核每个申请学生的申请信息,审核学生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填写有误需退回,信息无误则进入民主评议流程。

4.班级评议(10月16日前)

       (1)班级评议小组组成

       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包括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学生代表等,由相关辅导员担任班级评议小组组长组织民主评议工作,参加评议人数应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

       (2)开展评议

       (3)审核评议结果

5.学院审核(10月24日前)

6.学院复核及上报(时间待定)

六、工作要求

  1. 严把政策要求,落实精准资助

  2. 尊重学生隐私,确保信息安全

  3. 关注学生成长,确保资助育人


附件下载:

1.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批表》

2.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变更统计表》

3. 《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国家助学金统计表》

4. 《关于自愿放弃国家资助的声明》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9月26日